反正他脸上的红痣没了。没那么像他了。也对,是他的话,怎么会将我留在那场大火里。人人都以为我爱江禹妄,爱得无法自拔,甘心做舔狗、替身。我认识江禹妄的时候,还是个十八线小演员。那时候刚演了个富家千金女二,因为人设好,演得也不错,小火了一把。经纪人带我去了大佬的酒会。我本意不去,因为谁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。可是我几次推辞已经惹得上头不高兴了,说我要是不想被雪藏,最好去一次。我去了,最主要是我听说了江禹妄在酒会上。见到他的那个刹那,我真的以为我看到了我的初恋陆之彦。真的是太像了,本人比照片更像。特别是那颗红痣的位置都一样。路过他那桌的时候,我酒不小心洒到其中一人身上。道歉无用。我就被他同桌的老板抓住头发强行灌酒,还要我舔干净他身上的酒渍。是江禹妄出手制止,将我带了出去。此后,我开始追他。人劝我别白费力气,说江禹妄心里头有人了。我充耳不闻,送汤,约他。因为他看我的第一眼,我就感觉并不是全无兴趣。从开始的置若罔闻,到后来他主动开口找我。后来,我们制定了三年的契约,他给我资源,我当他情人。我们各取所需。在别人看来我很爱他。有谁知道,他在我这不过也是个替身。只是他的白月光还活着。我的已经死了。
现在他的白月光回来了,我自当成全。伤不重,主要当时缺氧才会昏厥。歇了几天,很快复工,李池语也来了。这次她不是我的角色替身了。她成了剧组里的女二号。有后台就是不一样,临时为她编织了一条线出来。她是这部戏里男主的白月光,因为学习钢琴,选择了国外的音乐学院。跟男主分手,刚刚归国,同男主青梅竹马,男主开始在她跟女主间摇摆不定。果然人生如戏。这不就是现状,唯一不同的是女主真的爱着男主。人失势了,就什么都变得不一样了。就比如今天这场戏,把原来的爆破戏改成了女主跟女配落水了。男主来了后在她们之间摇摆不定。最后还是救下了女配。而李池语有替身,我要本人下水。助理看不下去,想去找导演理论。我拉住了她。「我自己上也没什么,就是水里泡一下。」我知道就算去找,得到的也会是羞辱,这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。失了靠山,踩你的人只多不少。这戏我本来也无意用替身。当我置身在水中,那种窒息的感觉越来越强。我仿佛又看到了陆之彦。真好。陆之彦是我后妈带进来的儿子。那年我十七岁,他比我大三岁。我第一次见他,就看到了那颗眉尾红痣。他看着桀骜不羁,那颗痣却格外妖治。他笑着说自己叫陆之彦,让我叫哥哥。笑起来的时候,红痣跟着眉尾一块上扬。看得我心直跳,我没应声的垂了眸子。好看的东西都有毒,我害怕见他。因为我总觉得在他面前我的手脚都会无所适从,所以我老是躲着他。有次,我半夜起来倒水。看到他从外头回来,立马就想躲回到房里。